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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美關係正常化的障礙

美國是一個落實主權在民的先進國家,她為了信守1954年美(中)共同防禦條約,與暫厝棲息臺灣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廿五年的承諾,於1979年才廹於現實,轉而承認北京的共產黨政權為中國的合法政府。並同時訂立屬於國內律法的「臺灣關係法」來因應和臺灣人民的關係。1972年聯合國决議把蔣介石排出中國代表權時,美國建議中華民國若改名為臺灣參加,可和中國並存於聯合國中。為日夜思思念念,想回中國當皇帝的蔣介石所反對。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世運會,美國福特總統也建議臺北當局以臺灣為名,可獲邀參加與會,為蔣介石之子所拒絕(見奧會委員徐享回憶錄)。基本上,美國對臺灣與中華民國是分別定調的。中華民國並沒有擁有臺灣的主權,她是流亡來臺的中國人政府,1952年日華和約已寫得非常清楚。臺美間關係正常化的障礙,出在臺灣人民被外來的中國人長期的蒙蔽歷史真象。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又不敢面對歷史真象。鴕鳥心態的政策作祟。事實上,關係正常化的球是在臺灣這邊。
中國國民黨是政治上的統派,掌實權的民進黨新潮流是經濟上的統派,這兩個政黨,很難使臺灣人當家作主的政治主張實現,陳水扁總統上臺七年來以拖待變的做法,至為明顯。加上對岸虎視眈眈的共產黨惡隣,快速成長的軍力,企圖併吞臺灣的野心,昭然若揭。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臺灣人理應冷靜的思考,只有支持真正渴望臺灣獨立自主的勢力來發聲,美國才會釋放舊金山和約對臺灣主權的法理佔有,承認臺灣為正常的國家。因為一個被共產黨併吞的臺灣,並不附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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