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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沉浮

日本人的大和魂強調義氣相挺的武士道。而臺灣人的玉山魂,強調忠義持家立命的精神,別於連宋落選不服輸的憋三心態。也別於中國黨的馬主席變賣國產要無賴的作風。公務員主管的特支費,若沒支用之餘款要繳回國庫,審計法第六十一條清清楚楚的明文規定‧第七十二條亦規定若要順延下年度支用,亦要申報,馬脚已露的馬主席,非但沒有公款公用,他把每個月十七萬元甘脆落入私人荷包,面不紅、氣不喘、不失貪官本色,偉哉斯人! 審度臺灣人和中國人的分際,就在這個竅門點。馬先生我相太濃烈,也非起於今日。在波士頓哈佛大學當中國國民黨職業學生的時期,心中就只有中國,沒有臺灣。就連生個女兒,也命名only China唯中。那麽妄想出來當臺灣人的總統,豈非緣木求魚。
臺灣人要當公務員,要從委任,薦任一級一級的爬,若奉公守法、不出毗漏,到了簡任(公務員十職等)大概要二十年的光陰。在中央部會約屬科處長級,軍中大約是上校銜。倒並非中國國民黨的權貴子弟比臺灣人聰明,他們設計鮮為人知的一套殖民地條款,公務員甲等特考。考過了馬上十職等的簡任任用。應考資格是黨政軍的子弟,或是表現良好的留外職業學生,都是內定的口袋人選,李大維,馬英九,夏立言,胡志強等等,他們當官是從簡任級起跳,臺灣人再怎麼努力的追,也追不上。永遠要當在臺中國人的下屬。
關於國務機要費,被中國人媒體逼到牆角,窮追猛打的阿扁總統,是中國人鬥臭鬥跨,文革式的一貫手法。我們並不感到意外。古意善良的庄脚囝仔當上總統,自願把自己的薪水减半,八年下來,42萬乘96個月共計4032萬。阿扁把它應得的薪水還給國庫,是何等的胸襟。政黨輪替的節骨眼,被國民黨掌國安局出納的劉冠軍A去十憶元,跑去中國當寓公。阿扁遂把國安局要支付國務機要的「當揚」專案公積金約卅憶退回國庫。以免再生弊端。為了替蔣家的流亡政權,中華民國的外交擦屁股,疲於奔命的維持廿四個邦交國。不得不以府裡被國民黨的立委削減到可憐的五千多萬來支付。何况陳瑞仁檢查官核對國務機要費的支出與阿扁的私人帳户存款毫無明顯的增加,清白道理致為清楚。審計法有關單據核銷的認定有十四類,簽收條也是其中的一種,。那麽為什麼要勞駕吳淑珍去向李慧君要發票呢!府裡的審計單位若非學養嚴重不足,就是國民黨潛伏的暗椿,誤導織構,陷人於不義,理應撤換。明理的人當然不會認為阿扁會放棄四千多萬元薪水,而去貪漬區區一千多萬元的國務機要費,百分之九十五還是國民黨藉的檢調單位,若不能由原始動機來推論,一味隨親中共的媒體起舞,自然不能使半數以上,647萬的臺灣選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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